每年,根據 世界衛生組織是, 道路交通事故使大約1.35萬人的生活縮短。 同一份報告還表明,非致命性受傷人數增加了20至50萬,其中許多人因受傷而致殘。 可悲的是,在所有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中,有一半以上是易受傷害的道路使用者:行人,騎自行車的人和摩托車手。 在美國道路上被撞死的行人人數 飆升至近三十年來的最高水平。 根據《國家公路交通安全》(NHTSA)行政管理,僅在2016年, 美國有5,987名行人在交通事故中喪生。 這大約是每1.5小時平均有XNUMX人因撞車引起的行人死亡。 另外, 129,000年,近2015名行人在緊急部門接受了非致命的撞車相關傷害的治療. 可悲的現實是,行人在車禍中喪生的可能性是乘用車乘員的1.5倍。 從這個意義上講,行人是指發生交通事故時步行,行走,跑步,遠足或坐下的人。
行人交通事故每天都在發生。 除了從人行道上掉下來以外,在有標記或無標記的人行橫道上被車輛撞到也很常見。 這些是這些事故的一些原因:
法律規定,車輛駕駛員必須向在任何有標記的人行橫道內穿越道路的行人提供通行權。 即使在十字路口處未標記的人行橫道也同樣如此。 但是,駕駛員和行人負有確保自己和他人安全的同等責任。 因此,行人也應為自己的安全承擔責任。 步行或進入車輛的路徑將被視為對行人的疏忽。
安全比後悔好。 但是,安全並不只是駕駛員的責任。 行人往往也要為發生事故負責。 這裡有一些提示可以幫助避免將來發生的事故:
作為行人,您必須確保對自己的安全進行合理的護理和注意。 萬一發生事故,可能會發現您不小心就沒有採取適當的護理措施,導致自己受傷。
駕駛車輛會使您對道路上的其他人承擔更大的責任。 以下是一些高速公路提示,您可能會有所幫助:
儘管行人事故最常見是由車輛引起的,但仍然存在非車輛行人事故。 道路,人行道,停車場或其他建築維護不善同樣可能是一個原因。對行人造成傷害的個人/實體負有責任。 該責任人可以是車輛的駕駛員或負責維護人行道,道路或停車場的一方。 如果能夠證明另一人的過失造成了傷害或造成了傷害,則行人可能會就所遭受的傷害獲得賠償。
為了證明這一點,必須確定被告:
如果您是行人交通事故的受害者或目睹行人交通事故受傷,那麼您應該做一些關鍵的事情:
涉及事故的任何人都應盡快聘請律師。 這是因為人身傷害索賠受到嚴格的時效限制,而提起法律索賠的時間緊迫。 不要僅僅滿足於任何律師。 確保您身邊有一位合格的合格人身傷害律師。 在 奧山律師事務所,我們的律師是專業人士,並且在人身傷害法方面非常熟練。 您可以立即與我們聯繫以獲得免費的無義務諮詢。 除非您贏了,否則不必支付一角錢。 致電206-355-3880或填寫我們的 在線聯繫表格 盡快獲得最佳法律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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